苗族风俗
1月 31st, 2008 Filed Under 少数民族
一、生活习俗
(一)日常习俗
1、吃
1)吃油茶。油茶是将油炸后的爆花米,掺水煮成的待客茶,客人喝了,主人高兴,不喝,则视为瞧不起主人。有的还要喝3杯,第一杯是油茶,第二杯是苦茶,第三杯是甜茶。2)吃山泥鳅(晰蜴,统称四脚蛇)。将处理后的山泥鳅加少量米粉,一起腌入坛子内,用来招待贵客。3)吃青菜。农历过年喜欢吃青菜,一般不切碎。
2、穿戴
苗族的服饰因地区不同而有差异。男,一般老人穿无领斜扣大襟衣,束腰带,穿裤脚,打绑腿。中年人和青年人,穿开襟上衣,短而小,布料多是自产的”家机斑衣”,妇女服饰另具风格,上身穿无领镶边绣花衣,缀栏插花瓣与其间,下身着镶边、绣花或数纱宽脚裤。引人注目的女头帕,一般有一丈多长,颜色是青、蓝两种,黑色相间衬花格子有的包丝帕。
3、住
1)吊脚楼,吊脚一般2-3屋,飞檐翘角,并有走廊围白木质栏杆,栏杆雕有各种图案。吊脚下层用来贮藏粮食,存放农具、堆放柴草、土灰,或圈牛、羊、猪及厕所等。上层为人居住。2)火炉,形状为方形,高60-70厘米,上面周围用木板盖好,四周用砖、石砌好,中间围成正方形火塘,用来烧火做饭,周围下层为空间,用以关鸡、鸭。天冷时,主、客人都坐在火炉上,说笑、谈论家事和休息。火炉上吊有一个不同形状的木架,将种子、茶叶篓、草鞋等挂在上面。
(二)礼仪
苗族十分注重礼仪。苗族人十分尊敬老人长辈,幼辈见到长辈,平时多行鞠躬礼,吃饭时,请老人上座,行路要让长者先行。遇喜庆盛会时,不分长幼,都行作揖礼,切记不可对妇女行握手礼。
到苗家做客,千万不可在火炕旁的凳子上就坐,因为火炕旁是苗家设灵位祭祖先的地方。晚上如果主人叫你”包总”(意为睡觉),你不要爬上床去睡,必须规规矩矩睡在火炕的”地铺”上,但千万不能说这是”地铺”,睡地铺苗家叫”包大斗”,是指睡在地上的牲畜的。安排客人”睡地铺”,是让客人同主人的祖先英灵睡在一起,表示敬重客人。
客人来访,必杀鸡宰鸭盛情款待,若是远道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饮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敬给客人中的长者,鸡腿要赐给年纪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还有分鸡心的习俗,即由家里年纪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拈给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欢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主人不勉强,但不吃饱喝足,则被视为看不起主人。
见礼
幼辈见长辈。凡是幼辈见了长辈,不管是男是女,是熟识还是初次相见,都必须说话诚恳,行为恭敬,笑脸相迎,并要用一定的尊敬词语相称。若是幼辈正在行走,见了老人或长辈,必须立定;若是幼辈正在坐着,长辈来了,应该立即起立让坐。眼睛要平视,双手要放下。如遇到自己不相识的长辈,对方年龄比自己大一二十岁的,男的称呼为”得讷”,女的称呼为”得目”。如年龄再大一点的,男的称呼为”阿打”(外公)或”阿内能共”"阿内能果”(老人家),女的称呼为”阿达”(外婆)或”阿内能共”。称呼完毕后,幼辈才能坐下或相辞而去。
平辈见平辈。凡是平辈相见,必须点头招呼。若是相识的,要用固定称谓相呼;如果不相识,男的可称之为”阿郎”(大哥)或”把秋”(老表),女的可称之为”阿娅”(大姐)。
长辈见幼辈。凡是长辈见幼辈,一般都要行点头礼。相识的按固定称谓相呼;不相识的,如果是壮年,男的可称呼为”得那”,女的可称呼为”阿娅”。如果对方是幼年.无论男女,都可称呼为”得苟”(小弟弟、小妹妹)。
杂礼。老人或长者与青年或幼辈一起走路时,青年人或幼辈必须让老人或长辈走在前头。老幼同桌吃饭时,上坐老人,下坐壮年,两边坐位一般人都可就坐。老幼同在地楼上的火坑边入座烤火叙谈时,靠近中柱的那一方,习惯让客人、长辈或老人坐。其他方面,随意自由。
(三)半夜搬家
是云南祥云县茶朗哨乡苗族的一种世代相传的习俗。旧社会半夜搬家是为躲避财主的债务,如今已失去本来的意义,成为一种传统的民族活动了。不论谁搬家,村里人都来帮忙祝贺。他们把要搬走的东西放在院子中间,吹芦笙、吹唢呐,弹三弦,大家围着家具起舞,歌舞一停,主人忙给客人敬酒。把家具搬放在新房院后,再次围成圈跳起欢快的舞蹈。跳舞的圈子十分讲究,中间一圈是小孩,象征苗家的希望和未来;第二圈是姑娘,象征美好的花朵;第三圈是小伙子,象征着苗家兴旺坚强;第四、五圈是老人,表示苗家儿女在老一辈培养、教育下茁壮成长。
(四)吃年
苗族人民自称过年为”吃年”,意思是说”年”被大家吃掉了,过去了。”吃年”期间,人们穿上节日盛装,各地开展吹芦笙、斗牛、踢毽子等丰富多采的娱乐活动。”吃年”过去后,就要把铜鼓、芦笛收起来,开始春耕。苗族分布较广,”吃年”时间不同,有的在十月,有的在冬月,有的在正月,而雷公山一带的苗族”吃年”分三次过,九月吃初年,十月吃中年,冬月吃完年(又称放牛年)。
(五)聪明卡
“卡”是被卡住不让通行。苗乡有时一对对男女青年聚集在路边、树林、小溪旁对歌。见有过路的就以对歌进行考问,这就是被”卡”住了。被卡住的人要以歌还歌,实际上这是比聪明、比智慧的考试。如果客方赢了,主方要赔礼送行;如果主方赢了,客方要承认自己输了才放行。如果不分胜负,主方要款待客方,然后再继续对歌。直到分出胜负为止,或另约时间,再次较量。
(六)分鸡心
苗岭山区的苗族,有”分鸡心”的习俗。每逢佳节,主人便把客人请到家。吃饭时,家长或同族中最有威望的老人就会把鸡心或鸭心敬给客人。但客人不能独自享用,必须与在座的老人同享。这样说明你大公无私、办事公道,愿为他们服务,是靠得住的朋友。否则,就会失去威信,也不会得到他们的帮助。苗家以鸡、鸭为招待客人的佳品,而鸡心、鸭心又是最贵重部分,把鸡心让给你,就说明已把”心”交给你了,而在座的人也等着你”心”交给他们,这样便于一道工作,互相帮助。
(七)拔雉毛
广西苗族小伙子向意中人求爱,在芦笙上插上一支美丽的野鸡毛,对着姑娘吹起动听的曲子。小伙子舞动着芦笙使野鸡毛轻拂着姑娘的脸颊。假如姑娘有意,就随手拨下芦笙上的野鸡毛;反之,就不拔而转身走开。
(八)”走客”、”闹寨”与敬酒之俗
贵州省雷山县郎德寨苗家把串亲戚叫做”走客”,苗语叫”低昂汉”。走客有多种情况,如平常有事或年节时要走客;亲戚家有喜事(如结婚、立新房、生小孩)时要走客。不同情况所带礼物的品种和数量是有区别的。
出嫁的姑娘回娘家或大的节日(主要是吃新节和苗年)走客时,一般要带一只鸡、一包糯米饭(二、三升)、一块肉(腌的、新鲜的均可)、鲤鱼等食物。所带的这些礼物,俗称”杂包”。客人到来时,不仅全家人要热情招待,而且主人家还要招来房族叔伯兄弟甚至全寨的人共解”杂包”,一起喝酒聚餐,品尝所带佳肴,以示欢迎远方客人的到来。然后,主人家还要将客人带来的糯米饭等食物分给每家一点。第二天,分得”杂包”的人要按辈份、年龄的大小依次请客人到家中去做客,其他房族叔伯兄弟也要陪同前往。每天要走四、五家,但晚饭必须回到主人家里去吃。第三天亦然,一直持续二、三天才能结束。这种活动叫”闹寨”。
“闹寨”习俗自古已有,延续至今。每逢此时,整个房族的人欢聚一堂,谈天论地,共叙家常,对沟通亲朋之间的感情,加强房族、家族的和睦与团结起了一定作用。
客人走时,主人家和分得”杂包”的人都要回赠礼物。客人走后,不能马上关大门,要等客人走出很远才能关上,表示大门是敞开的,欢迎客人再来。客人出寨子时,主人必须在前面引路,而且要走大路不能走小路,表示一路顺风。比较尊贵的客人走时,房族叔伯兄弟甚至全寨的人都要为他送行。这时妇女们要将各色布条挂在客人肩上或脖子上,表示祝福,客人必须一直戴到家。同时,妇女们还要向客人敬酒,唱起高亢嘹亮的”飞歌”(送行歌):”走了还留念,酒散场冷淡。酒场要生草,日久草杂乱。客来不好看,盼客快回转,大家把酒喝,不让草露面。”然后客人对唱道:”来到你们家,喝酒整九坛。九塘鱼吃完,酒席已该散。今日应回还,走了也留念。你家客不断,野草难出现。”主客一唱一答,依依惜别。
郎德苗家招待客人以酒为重。从客人临门到出寨,几乎时时处处离不开酒:拦路酒、进门酒、敬客酒、出门酒、送客酒等等。十分有趣的是酒席宴中,宾主双方要喝交杯酒。交杯酒有两种喝法,一种是双方将自己手中的酒同时喂至对方嘴中,另一种是双方手腕交叉,同时各喝自己手中的酒。另外亦可全席人集体交杯。
除交杯酒外,敬酒的习俗也颇有特色。
敬酒一般是由妇女来敬,要敬两轮:第一轮先敬主人,后敬主客;第二轮先敬主客,后敬主人。有时不论主或客,先敬长者。最后一个接受敬酒的人要回敬敬酒人一杯,以表示对他的谢意。无论交杯酒还是敬酒,都必须是两杯。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人是两只脚走路的,所以喝酒也要喝两杯。敬酒时,妇女们手捧酒杯,高唱敬酒歌:”天天杀牛等,贵客没光临,今天客错路,来到我家门,坛中没好酒,盘里无鱼荤,吃口酸汤菜,略表我情意。”客人接过酒,对唱道:”久想来走亲,家事难脱身,今天冒昧到,待客真热情,盘中菜已满,好酒坛中盛,心中很快乐,感谢好主人。”这样主客一唱一和,气氛更加热烈。
二、丧葬
(一)丧葬习俗
正常死亡实行土葬,非正常死亡行火葬。
死后,实行棺木土葬,葬仪中要念《上天经》,请开路师傅。杀三只鸡为”枕头鸡”、”点字鸡”、”喊魂鸡”。人葬后十二天做一次祭奠活动。较长时间后要举行较隆重的做斋仪式,请鼓手、芦笙手、歌手、献饭者,可以几代人做一次。每代人杀一头赔礼猪。做斋时,要做假人代替死者,祭师和子女、舅叔要唱歌,歌的内容蕴含着丰富的为人处世哲理和本民族规矩礼节。 苗族人死多行土葬,不用棺,也不垒坟。民国《马关县志。风俗志》载,苗族之丧葬,”自人死时即敲鼓吹芦鳖以乐鬼,昼密不停,鼓间数秒一敲,丝间数分一吹,直至埋葬而后已”;埋葬之前,子孙朝暮蒲食”,并”以酒肉喂塞死者之口”;选择坟地时,”以木棒一条拼力向空抛掷,就棒落横则横葬,科则斜葬”。部分”白苗”人死要为之穿白衣,并用竹子或细本条编成一框架,盛尸于内,停尸堂中,出葬前三天要为死者猖丧歌,入夜,为亲友者,必来慰藉,坐卧相陪。部分苗族人冠则用寐布包好吊在屋内供亲友吊唁,择日埋葬。丽江甲子乡婆族人死,出葬时要请巫师击皮鼓、吹芦鳖为死者开路。昭通、楚雄部分苗族流行横葬;文山一带”花苗”、”偏苗”则行直窜。”白苗”葬前有”敲牛”习俗,即妇女死,其娘家要向女贸家索取一头牛宰杀,娘家未”敲牛”之前,女婿要向岳父母家汇报其妻私有财物等情况。在苗族的观念中,人死是因为灵毫脱离开人体的缘故,相信死者灵魂可以变鬼,所以要请巫师向死者超度亡魂。有的苗族,葬后十二天,做斋”三天。解放有,苗族遇有丧事,要杀牛、羊、猪、鸡祭献,并设酒宴,耗费很大。
巨人悬尸驱鬼是苗族特有的停尸仪式。旧时流行于云南威信、金平、麻栗坡等地。金平白苗人死后,要将死者遗体置于竹编的床上。床的一端用麻绳系在房梁上,一端插入墙壁;每昼夜除吹芦笙、击鼓、跳舞外,还要举行六次驱鬼仪式(白天、晚间各三次)。驱鬼人员一般为四人;一吹牛角,一射箭,一持火把,一持铁刀。驱鬼时,四人绕死者的房屋九圈。花苗有在堂悬尸的习俗,但限于十岁以 成员、婚后未生育的死者,则无需举行驱鬼的仪式。麻栗坡孟洞区白族人死后要举行”开路”,开路者持弩弓驱鬼。开完路,便将尸体放在类似担架的木床上,枕边放一支箭,用绳悬挂在堂屋房梁上。
(二)湘西苗族丧葬
湘西苗族一般实行土葬,只对麻疯患者实行火葬。成年人用杉树棺木敛尸,未成年人用木匣敛尸。寿终正寝的老人,要先用桃树叶或水菖蒲煮水洗澡,然后穿着寿衣上柳床,再入棺。棺木放在堂屋正中央,停柩三朝后,才能上山安葬。灵柩上山,要由后辈家找一个年纪最大的人,拿着火把在前面引路。抬丧不走弯路,逢山翻山,遇水趟水。送亡者上山安葬后,凡是踩了新坟地的人,一律要返孝家。孝家门外放米饭一碗,每人都要取一粒放入口中,然后吐出,吐饭之后,才能回己屋。
对夭亡的人,不能停灵,尸体置屋外。什么时候死,什么时候埋,也不用棺木,仅用木板钉一个木匣装尸。吊颈、跳水、难产而死或被刀枪杀死的人,苗族叫做”打加”(即凶死或不得好死之意),其柩不能放在屋内。并且死者家里以至整个家族都要立即将盛有酸菜的所有坛坛罐罐抛出屋外,摔得粉碎。如果舍不得摔碎,至少要把坛内所装的物品全部倒光,置空坛于野外,过一段时间后才能拿回。
(三)贵州苗族丧葬
现代各地苗族成年人正常死亡举办丧葬的形式及过程都趋于一致,只是在细节上有所差别而已。
1、临终
多数地区是当老人弥留时,子女都在侧旁,以表示孝道。老人咽气后要烧”落气纸”,并为死者沐浴。苗族将老人去世看作是很重要的大事,家族邻里都要来帮助料理,并分头通知各处至亲前来吊唁。
2、人殓
沐浴完毕,即行小殓。一般生前都做有寿衣,死后即用以装笆。小殓完毕,即行大殓人棺,一般不密闭棺盖,以便亲友来临时瞻仰。大殓时,黔东南的一些地方,儿子、女婿须各送一幅”垫尸帛”,家中还以数钱纯银同殓,以表示给死者在阴间使用。大殓完毕,即陈柩于堂屋中,等待安葬。黔西北、黔东南等地区还要备牛或猪请巫师主祭,表示交给死者,而后宰杀。
3、守灵、开路
停丧期间,由家属轮流守灵,许多地方还要唱”丧歌”。丧歌的内容主要是追念死者辛勤持家,子孙蒙受抚育之恩竟未报答等等。城步苗族的”死丧歌”,就是这种情景。贵阳、云南金平县要吹笙击鼓,元阳县由长媳妇领衔执火守灵。
4、埋葬前一日
至亲戚属都带来米、酒,女婿还要带牲口前来吊唁。云南元阳县,姊妹死,兄弟要以猪或牛前往祭奠。屏边县至亲前往吊唁时,要以牲口、钱粮为礼。.出丧之前,要请巫师”开路”,交待亡魂去处。这是一项隆重的仪式,不可缺少。亡魂送去何方?一是”升天”,二是沿着祖先发祥的地方去。四川珙县在”开路”完毕后,还要”跳坛”,击鼓吹笙,以寄托哀思。毕节凶开路者须背刀挂弩,表示送给死者。受汉族文化影响较深的地区,里请道士设-坛开路,并制”招魂幡”,孝子穿孝服,执杖守灵。
5、发引、埋葬
停丧时间的长短,因人因地而异。大抵先要择定吉地,然后发引。一般是青年死后即葬,或停丧时间较短;老人死后停丧时间长,一般三日,也有五日至七日的。发引时,各地多以一只公鸡为死者”带路”,但从江县却用母鸡。湘西由家族中年龄最大的晚辈执火在前”引路”或丢纸钱。表示”孝道”的作法各地不尽相同。广西融水由长子背雄鸡、鱼篓、猪蹄随后作殉葬用。有的地区孝子要包孝帕、穿孝衣,执杖走在灵柩之前。毕节部分苗族,孝子要在村外以牛或猪羊进行郊祭。湖北宣恩需要一个”背布人”以一丈三尺二寸的布包裹全身,并在灵柩前执着长刀”引魂”上路,孝子则撑一伞挨头随走。从江县还由一人鸣炮在前,另一人持刀表示开路护关,再由数人分别提”火笼”、抬牛鼻、猪蹄等殉葬物,表示为死者赶猪牛。迷信风水的,一般没有坟山,而是请堪舆者卜地而葬;不信风水的,就埋在集体的坟山里。殉葬物多放在棺外。一般是埋葬时即掩土成坟,亦有的要等三朝后才去垒土为墓。
6、守孝
各地情况很不一样。黔东南清水江以南,多在葬后的次日或第三天早晨,备糯米饭到坟地为死者”送饭”;有的地区在葬后一个月内,孝子不出门。每逢春社日,要请巫师祭新坟。湘西地区是葬后一至四月,孝子不劳动不唱歌、不剃发,父死服丧三年,母死服丧四年。城步是带孝三年,此后,每逢清明,多数地区都要扫墓,并以清明之前一日为寒食节,修整坟墓。
三、婚俗
(一)苗族婚俗
苗族都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比较自由,青年男女通过”游方”、”跳花”等活动,借以认识,相互了解,建立感情,进而确定婚姻关系,再由男方托入向女方说亲,履行定婚、结婚仪式。
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
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
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 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
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转房习俗,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 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二)苗族婚俗
居住在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施秉、炉山、湾水、秀梅一带的苗家,男女双方在成亲的头十三天里忌讳同房。这种特别的婚俗是咋个兴起的呢?
听老人们讲,我们苗家原来有一条”还娘头”的古规,即姑妈家的女儿长大了要嫁回舅爷家。若嫁给了别家,舅爷要索取”娘头钱”。”娘头钱”多得吓人;白银三白两、牯三百条、好马三百匹、肥猪三百头,雄鸡青鸭三百只等等。
当姑爹的拿不出娘头钱,自家的姑娘就不敢嫁给合心的后生。有的姑娘被逼得无法,只好伤心地嫁到舅爷家去,不肯嫁的,只有守在父母身边老掉牙。后来郎舅间发生了一起很大的人命冲突,才取消了昂贵的”娘头钱”,兴起了十三天忌讳的婚俗。
传说在古老古代,我们这一带的祖先不是住在现在这块地方,而是住在那九条河旁的东方老家。那时候,在大河的边上,不高不矮的一座山下,有个大村庄,庄里有棵很高很大的皂角树,树脚下有户人家,这家有一个名叫比奥舍的姑娘。这姑娘长得可快啦!十二岁就长成了大人,漂亮得赛过龙女,很逗人爱。常言说;”花儿开得好,蜂蝶飞来绕。”后生们都围着她转,想娶她。这下可急坏了舅爷梅朵干。他生怕姑爹的女儿不肯嫁到他家去,就赶忙跑到姑爹家,逼着要娘头钱,三天就进门催逼了十二次。当姑爹的金冬山哪里拿得出娘头钱,只好把比奥舍嫁给了憨笨的表哥。
那时,作媳妇的人可不简单呵!老爹老妈把媳妇当成来家还帐的,不把媳妇当人看待。担水、舂米、煮饭、喂猪,纺花、织布、养蚕、抽丝等家务劳动要媳妇做,坡上的手上活路也要媳妇去做。作了媳妇的比奥舍,虽说个子象个大人,但她毕竟只见过十二个六月的太阳,哪能做完一堆又一堆的事呢?因此,常常被舅爷毒打。打去打来,把她打寒心了,她就把心一横,故意和舅爷作对。她上坡薅上”描盖屎”;回家煮饭掺砂子。舅爷气火了,抓起大棍就毒打,哪知把她打死了。
金冬山得知女儿被打死的音讯后,带着家族来和梅朵含讲道理:”我的女儿也是人呵!你怎么忍心把她打死了?”梅朵含却说:”她是找的媳妇,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关你什么事?”梅朵干横蛮不讲理,双方就争吵起来,越吵越厉害,最后竟打起架来。打架打了整整十二天,受伤的人很多,梅朵干还是仗着舅爷的派头,不承认亏理。乌鸦飞来劝它说;”你错了哇!哇!你错了.哇!”他还是不理不睬、乌鸦很有能耐;它请来了山耶(神仙),山耶挥鞭制住了这场人命纠纷。山耶在众人的要求下.作主处死了梅朵含,祭祀了比奥舍、祭扫完后,山耶就对前来参加祭扫的各寨嘎利类(理老)说:”错!错!错!一切都错在娘头钱!二天,再也不兴要害人的娘头钱了。男的喜欢谁就娶谁,女的喜欢谁就嫁谁,谁也不能阻挡谁。”山耶为年轻人许下好处的这一天,正好是比奥舍死去的第十三大。为了让人们永远记住娘头钱害死人的教训,他又对欢喜若狂的人们说:”二天,男女成亲头十三天要忌讳同房,人丁才兴旺;不忌讳同房,只见草木发,不见人丁旺。”
成亲头十三天忌讳同房的婚俗就这样兴起来了。
(三)苗族的婚礼
苗族婚礼有接伞、祭祖、吃合欢酒、挑喜水、捉喜鱼等仪式。送亲人群要在大门外唱”拦门酒”和”牛角酒”歌。
自由式婚姻新娘子在认亲后可回新郎家居住。古典式婚姻新娘子在婚礼结束后即回家居住,待到夫家有婚丧大事或农忙季节才到夫家小住几天,称”双边居住”。新娘第二次上夫家时,由兄弟、伯婶娘及嫂子等人抬糯米饭一挑,鱼数条,猪肉一腿陪同前往,夫家请众亲族来”吃客饭”,并逐户宴请客人。送客人时还要献飘带。新娘子住上十天半月后,夫家亦备同样的礼物送其回门,受同样礼同。数年后,新媳妇才到夫家正式落户。在未进行”模锅灶”仪式之前,新媳妇只能动一方家锅灶。苗族婚姻习俗地区差异较大,别具一格。天柱地区部分苗族出嫁之前夜有唱伴嫁歌习俗;榕江八开、丹寨排调一带部分苗族有以牛作为聘礼的;台江台农一带新郎在新娘子进家到婚礼结束这几天都不露面,白天照常上山干活,晚上到亲族家借宿。
苗族婚姻关系中,夫妻不睦,双方均可提出离婚。一般是先提出离婚者向对方赔礼赔钱。男方提出离婚,除不得索回定亲的”你姜”外,还必须付给女方一笔”陪礼一”。女方提出离婚,必须付给男方相当于定亲时”你姜”和婚礼费用的总值。此后,男婚女嫁,互不干涉。过去离婚都是经过寨老们调解无效后,将一竹片刻上花纹,从中划破给男女双方为证。现在,离婚大多经过政府和司法机关裁定。
苗族寡妇可再嫁,鳏夫可续弦。兄死弟未婚者,可以要求嫂子转房或实行”小叔填房”,有的地区还允许兄纳弟妇,但要双方同意,不是重婚。榕江一带在决定转房后,必须向女方舅舅送一定数量的钱或牛作聘礼。没有实行转房或填房的年轻未生子女的寡妇,一般多自行改嫁。改嫁时,新夫可以不开”你姜”。有子女而夫家又无人抚养的,一般多跟随母亲,男孩长大以后可回生父家继承产业,女孩也可以继父家出嫁。寡妇从亡夫家改嫁时,须在夜间从后门出走,此后不再跨进原夫家门。年轻或中年丧偶的男子,不论有无子女均可续弦。有些地区习俗规定,妻子死后三年才能再娶,如不满三年再婚的,须给亡妻兄弟三十三元钱。
(四)黔东南苗族婚姻
黔东南苗族实行家族外婚制。一般同姓或异姓同宗不婚,这种家族外婚制的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姑舅表单方的优先婚,同时又严禁姨表兄妹通婚。另外在苗族婚姻中,在实行单方面姑舅表优先婚制的同时,又存在着大量的自主婚姻,这些自主婚姻是男女青年在传统节日、娱乐活动的交往中来实现的。
“游方”系苗语音译,是苗族男女青年传统节日集会和平时生产劳动、学习、开会时进行的娱乐社交、恋爱择偶的活动,一般说来,一对男女青年要在游方中结成伴侣,须经过情歌对唱和单独接触两个阶段。情歌对唱主要通过用歌声巧妙地相互盘问,建立友谊;单独接触阶段双方单独或偕同”中间人”深谈了解,加深感情。只要双方情投意合,就交换衣物首饰,订立婚约。
黔东南州苗族现行的婚姻大部分是当事人自主的婚姻,其缔结方式可分为自主自由式、说合自由式和说合古典式三种。
自主自由式是男女青年在”游方”活动中自由恋爱结为夫妇的婚姻形式,从认识到结婚,完全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对自己的婚舅拥有绝对自主树,这是当前? 苗族青年婚姻的主要形式。
说合自由式是经过亲友说合介绍,而双方经过恋爱自愿结合的婚姻形式,男青年在节日集会或平时游方中相互认识后,男方可请亲友前去说合,征得女方同意即可定亲。此后双方进一步加深了解,发展感情,一旦条件成熟,便可结婚。这种融合了自由式和古典式的婚姻缔结形式,在黔东南州内苗族地区流行也较广。
这两种缔结形式都经过接亲、报亲、认亲三个相同的过程。接亲时,男方约请三到十个至亲男女,带上一大包糯米饭,熟鱼数条,于当晚去到女方寨边等候,女方吃晚饭后,新娘带上一小包大米和衣物首饰,在近亲女性及好友的陪同下,从后门离开家来到约定地点汇合,把男方送来的饭和鱼食用后,接走新娘一人。 新娘到新郎家后的条二天或第三天,新郎请至亲好友一至二人带上鸡或鸭一只,猪肉数斤,酒一坛到女方家通报,称为报亲,并议定认亲日期。议亲亦称为”议姜”,即新娘父亲及舅舅于十天半月内来到新郎家议定”你姜”(财礼钱),众亲族每户轮流宴请客人。几天后,新娘父亲把新娘接回娘家居住。
流行于雷山、凯里、台江、丹寨部分地区的说合古典式带有浓厚的民族特色,经历说合,定亲、接亲等过程。首先是男方请人到女方家说媒,征得女方家同意后,女方家将一只母鸡托给男方,示意同意,择日”议姜”。”议姜”实际上是定亲,男方请二至三名懂行古规古俗的长者,带上母鸡一只,鱼数尾,酒一坛,糯米饭一包,前往女方家”议姜”定亲。定亲后,在商定的结婚日期,男方请十余人带公鸡一只,鱼五至七条,酒一坛,糯米饭一挑前去迎亲。女方家在大门外,设”拦门酒”、”牛角酒”迎客。次日拂晓,女方家给迎亲人群敬献飘带,每献一根,敬酒一碗。同时,为新娘子举行”出阁礼”。在”出阁礼”上,妈妈送女儿布伞一把,亲切交待有关事宜,女儿接过伞,右脚跨出家门向往走去,众亲姐妹和好友陪同前往,送到郎家。
(五)贵州苗族婚俗
一、苗族的婚姻缔结
苗族的婚姻缔结,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自主婚姻
通过社交和谈情说爱来确定。社交活动一般在节日和赶场时进行,形式是几个青年小伙同几个姑娘在一起,以唱歌对答或互相交谈,相互了解,沟通感情,双方情投意合后才决定终身大事,最后,由男方告知家长,央媒到女方家说合。
(二)包办婚姻
一般是由男方父母央媒向女方父母说合,如当事人已经成年,得征求本人意见;如未成年,则完全由家长作主。说成后,多数要举行订婚仪式,由男方家请人携带礼物前往女家举行仪式。
(三)自主选择
有的虽可以自由选择对象,但若没有父母认可,婚姻就难以缔结,造成不少青年男女的不幸苗族的婚姻聘礼因地域而异,数量悬殊。湘西地区苗族在结婚前,男方要举行”送亲酒”仪式,礼物是糯米粑、油、盐、茶、酒、糖、猪肉等;黔东南有的用银元,有的用酒肉;云南金平县、屏边县等地,以钱和酒肉作聘礼。
苗族的婚姻年龄一般在十六岁至十七岁之间。毕节地区和云南屏边等地有早婚习俗,年龄一般在十五岁左右,亦有十二、十三岁的,但要等到双方成年后才能同居。结婚一般都是新娘步行到夫家,不拜堂。湘西地区是坐轿,威宁地区是坐轿或骑马,川南有钱人家也有骑马的。宣恩地区的新娘到夫家时,必须从侧门进入洞房,并由陪伴的未婚姑娘端盘请新娘新郎喝”交杯酒”,表示同心合意。川南新娘要从东面进入夫家,传说是为了纪念祖先来自东方。黔东南的一些地区,夫家要备一些熟鲤鱼给新娘”掐鱼祭祖”,表示她已成为夫家的成员。
婚后,新娘有住夫家或暂住娘家两种情况。湖南、湖北、川东、贵州的松桃、天柱、晴隆等县部分地区的苗族中,新娘出嫁后不长住娘家,每逢节日和农忙季节,或当夫家有婚丧喜庆之时,才去住一段时间。如此数年之后+才长住夫家。
二、离婚
男女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离婚。按习惯规定,谁先提出,谁就要向对方进行赔偿,有的地方规定的赔偿较大。但因婚姻缔结多以自由为主,所以婚后离异的极少。
三、丧偶
若中年丧偶都要再婚。明代贵州中部苗族的习惯是,中年男子死了,”其妻嫁而后葬。曰:丧有主矣”。这不仅没有限制寡妇再醮,而且需要早嫁,以便由后夫埋葬原夫。现在,对男方丧偶再娶也没有限制,寡妇再嫁也比较自由,多数地区寡妇如果年轻,亡夫的兄弟(或堂兄弟)又无妻室,可以征求寡妇同意转房,但并不强迫。在云南马关,金平等县的部分苗族地区,寡妇必须转房,带有强制性。如果寡妇已有子女而生活还过得去,一般都不再结婚;年轻尚未生育的寡妇都要再嫁。黔西北地区的苗族寡妇再嫁可以带走婴儿和动产。湘西、黔东北苗族寡妇可带走一些动产,但不能带走儿女。黔东南的苗族寡妇可以带走婴儿,但不能带走任何财产,男婴长大后,即回原家,女孩子长大以后,听其自便。
(六)湘西苗族婚姻
湘西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制,1949年以前,个别富户或女方无生育能力的人户,也有一夫多妻的情况。50年代后,男女均按新婚姻法缔结婚姻。
湘西苗族的婚姻比较自由,但需举行订婚、过礼、结婚、回门等手续。
男家看上某家女子,准备酒肉,请媒人先到女家”讨口风”。媒人到女家后,女家如果非常高兴热情,便说明女家有意,媒人便将此情形回告男家。隔几天,媒人又前往央求,正式提及婚事。按习惯,央求次数越多越好,俗称”亲要多求为贵”。女方家若有心将女儿放口许配别人,必须经过众族人的赞同,才算有效。吃了”放口酒”,就算正式订婚。
订婚后,男方家选择吉日,向女家过礼,叫做”送亲酒”。过礼前一个月,先由媒人通知女家,女家又通知家族人等,届时前来吃酒。男方所过礼物,主要是糯米粑粑、茶叶、食盐、米酒、猪肉、糖等。男家的亲族,每家要去一人帮忙抬礼品。走到女家住的村头时,要放鞭炮。女家听到鞭炮声,立即出来迎接,主客双方,互相道贺。客人到家后,稍加休息,洗脸,主人便取甜酒阴米请客人们吃。女方家族,每户照例到一男一女饱吃一餐。若有能歌唱的青年男女,可在早餐、晚餐时互相唱和,以为娱乐。一共要两天三晚才散客。
过礼后,便可选择佳期娶亲。娶亲队伍走到女家门口,主人首先要关门”拒绝”客人,屋内主人和屋外客人互相比赛放鞭炮。鞭炮放完后,娶亲的人用钱一包从门缝送入门内,叫做”开门礼”。关门的人接受开门礼后,才将大门打开,迎接客人入室。客人进屋,休息一会,吃过饭就发亲。新娘整装完毕,要由胞兄弟(堂兄弟)背着上轿。新娘坐轿去男家,除亲属陪同外,还有若干女友伴嫁。特别要请两个儿女满堂的妇女做”引亲娘”。引亲娘手拿布伞,走在前面,开路驱邪。另外还要请歌师、歌手一同前往,作为娘家的代表参加赛歌。娶亲人和送亲人走到男家门口时,要将轿子放下,经合事用鸡”断煞”后,才能请新娘下轿。新娘进屋前,男家门口必须烧旺火一堆,用来象征吉祥兴旺。有的地方,还要在进门处放一只篾筛,陪伴新娘的女子绕筛而过,只有新娘踏筛而入。众多的青年女子,全都身着盛装,哪一个是新娘,经筛子一”筛”便一清二楚。新娘踏筛进屋后,一直走到地楼火坑边面朝内坐下。主婚人便筛两碗酒放在桌上,斟酒一杯,肉一片,送新郎新娘共饮共吃,表示二人合好不分彼此。吃过肉酒后,又送洗脸水一盆,这种水是用草药煮过的,用来洗脸,据说可以驱除一切恶煞凶神。洗毕,主婚人唱”合事歌”一首,祝愿新郎新娘。歌词大意是:夫妻合好,地久天长。女是太阴,男是太阳,日月同明,诸事吉祥。口合口,心合心,夫妻相合齐眉同到老,百子千孙福寿荣华……
唱完”合事歌”,婚礼完毕。当天,新娘可同女伴出外观游,熟悉寨情,但不能走到与男家同姓人的家里去。吃过晚饭,等到夜幕降临后,便开场唱歌、娱乐。一般习惯由男方歌师唱起,女方歌手应和。两方歌师所唱的歌词,开始时互相谦让,接着互相争胜。唱到深夜的时候,为使众多听众振奋精神,双方歌师不唱正歌,而是互相挑逗、取乐。于是唱出的歌词有互相嘲笑的,有猜谜语的,有讲故事的,说古道今往往引得座客哗然大笑。此时,男家主人散杷粑或煮甜酒给客人和听众宵夜。宵夜后,唱收场歌,大家散去休息。第二天,早餐以后,又唱客饭歌。一直要唱三天三夜,才算完毕。新郎新娘在这几天里,只是见面而不能同宿。满三朝后,清早起来,新娘挑水一担倒进水缸,表示自己从此在夫家殷勤劳作,决不偷懒让人耻笑。有的地区,男家的亲族为了表示盛情,常常留客吃饭,一家一餐,苗语叫做”农列上”或”农列高”,意思是”吃排村饭”,一般说成”排家饭”。有时亲族人多,请客吃饭的户数也就多。弄得客人一天要吃七、八餐饭,常常是,这边刚放碗下桌,那边又喊吃饭喝酒,实在是应酬不暇。”排家饭”越多,客人停留的日子越长,娘家就越满意。
散客后,新娘要回娘家住夜,叫做”回门”。第二天由女家派族人或同胞兄弟护送回夫家。这天晚上,才是新郎新娘洞房花烛成婚的El子。按照习惯,新娘先入新房去睡,新郎要等客人和全家睡尽之后,才人新房与新娘同宿。三个月后,男家又须舂粑粑陪伴新娘一同回娘家休息三天。回家以后,夫妇从事各项劳动,共同创家立业,白头到老。
苗族的婚姻有几点特殊之处:
汉姓相同而苗姓不同者可以通婚。苗族有自己的苗语姓氏,尽管汉姓相同,而在苗姓却是不尽相同的。在湘西苗族中,汉姓相同而苗姓不同的有石姓、龙姓、张姓、吴姓等。如石姓内分”仡瓜”和”仡卡”两宗。”仡瓜”,一般称为大石,祀奉祖先是”椎牛”;”仡卡”,俗称为小石,祀奉祖先是”吃猪”。故此,看似石姓与石姓通婚,实际上是”仡瓜”和”仡卡”两姓通婚。
汉姓不同而苗姓相同的不通婚。如廖姓与石姓不能通婚,因为他们都属于”仡瓜”一个系统。
恋爱自由。苗族青年男女恋爱,最重于情义。一般说来,男女至少要经过若干次接触后,双方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才肯赠物为凭,约为友好。
(七)泸溪苗族婚俗
湖南省泸溪县境内苗族的婚姻一般比较自由,男女共同支配家庭经济,组成一夫一妻制家庭。男女若另寻新欢,妻子有权另嫁他人,并可带走一部分劳动所得的财产。苗族男女青年均豪爽大方,能歌善舞,有着广泛的社交自由。通过各种会期,民族节日,走亲戚,赶歌场,互相结识,对山歌,勾通情感。表达爱恋之意。进而互赠信物表示订婚,在订婚后双方仍是自由地参加各种会期和社交活动。如果一方发现对方在爱情上不专一,就主动地退回信物表示毁约。从订婚到结婚都是自己作主,父母很少包办,也很少提到嫁妆和彩礼的多寡。
苗族青年男女社交自由,导致一些青年早恋,解放前一般在15至17岁就结婚,18岁以前都有第一小孩,俗称三十六岁做爷爷的说法。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婚姻法》禁止了早婚,但在一些偏僻山区仍有早婚早育现象。 男女青年订婚后,男方于春节期间去几个小伙挑着糍耙,腊猪腿、坛子酒,糖果等去女家拜年一、二次。苗族结婚仪式非常隆重,在结婚前一月,女方开始哭嫁,村中未婚姑娘,每晚聚 会陪哭,嫂子们劝解亦哭,统称”哭嫁”,实际是唱出嫁歌。婚前三日男方送肉酒聘礼到女家。女方则宴请宾客,舅爷,姑爷及亲友礼作贺。这时”哭嫁”也达到高潮。
结婚之前一天叫”插花日”此日女方家宾客齐集,男方必须在插花日派迎亲队伍去女方家。迎亲队伍由年青的7—-11人单数组成。领队的男人叫”娶亲大哥”,女子叫”娶亲婆”另外还跟随一班吹鼓手[乐队]。迎亲队到女方家寨外即鸣放鞭炮,女方紧闭大门,必待娶亲大哥送 上开门礼红包,讲一番娶亲客套话,才准进门, 迎亲队坐席饮酒时。女方村中的姑娘们会向迎亲客人们劝酒,必将迎亲客人灌醉,姑娘们还借劝酒、上菜、上茶、盛饭等伺机向迎亲人脸上摸抹锅底黑,摸得娶亲人个个成为大花脸,名曰”打粑”, 或用豆渣和荨麻叶对娶亲人围攻,打得娶亲人遍体都是豆渣;荨麻叶蜇得娶亲火焦辣疼,叫”打亲”"打发”,既越打越亲,越打越发。要女方待老年人出来制止才停。然后,晚上男女青年可以对唱山歌,通宵达。结婚日叫做”正日”,正日黎明,开始发亲,由女方送亲大哥[兄弟]背新娘从正门出换新鞋送入户门外的花轿中,抬去男家。若途中与别寨娶亲队伍相遇,则各抢先从高处绕过。到了男家门外就由娶亲大哥背新娘从门前火盆上走过,然后新郎新娘行礼拜堂,男方则大摆宴席三天,答谢亲朋好友等不在话下,过完三早后新郎陪新娘回娘家探亲小住几天。
(八)苗族婚俗细说
一、苗族婚俗趣谈–新婚三晚不同宿
旧时,苗族人婚娶,新郎新娘三晚不同宿。姑娘出嫁之日,四邻姐妹相聚一堂,高唱苗歌,抒发离别之情。男方迎亲时,由女方”高亲”(男女各一直系亲属)送姑娘到男方,从侧门进入洞房。三日内由”女高亲”朝夕相陪,足不出新房,茶食均在房内。三日后,拜父母姑嫂,新郎新娘双双到娘家,称”回门”。”回门”返回后,请苗老师安”家先”,并在本”宗表”中写上新媳妇的名字,表示新娘已是本宗族的人了。当晚,新郎新娘方可同宿。
新婚三晚不同宿的婚俗,在苗族流传的时间相当久远,其原因未见史籍记载,而民间流传的一些美丽而动听的传说,却可以帮助我们探索苗族婚俗的渊源。苗寨老人石青山曾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不知哪朝哪代的一天,土家族姑娘覃氏到山上采金银花,突遇一只豹子,吓得滚下岩坎,被一石姓苗族年轻措人所救,后来双方有了爱慕之情。有一天石家请媒人到覃家提亲,覃家夫妇高低不同意,覃母对媒人说:”石家后生救了我女儿性命,恩重如山,要骡要马随便挑,要我女儿做媳妇万万不能。”这门亲事就搁下来了。
又过了几个月,一场大雨落了三天三夜,山洪暴发,覃家房屋倒塌,父亲丧命,粮食被水全部冲走。正在母女俩为难之时,年轻猎人领着一帮人给覃家送来衣食用品,并对覃母说:”您老人家不嫌弃我们苗家的话,我愿意接您上山,养老送终。您老人家不愿意上山,我们就帮您修-栋新房。”一席话,说得老人热泪直滚,但还是不肯上山。于是,年轻猎人就给母女俩修了一栋-正两厢房的瓦屋。覃母见年轻猎人勤劳厚道,就把女儿许配给他了。女儿出阁那天,母亲心里还是不踏实,就对”高亲”说:”你们把姑娘送去,要陪她三天三夜,如果苗家人真的粗野,就把姑娘给我带回来。”于是,”高亲”硬是陪姑娘吃住三天三夜,见苗家人确实勤劳忠厚,才启程回家。以后,凡苗家人结婚,都是遵循新婚三晚不同宿的习俗。
二、草标
苗族民俗,流行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苗族青年男女传递爱情用草标作纽带。草标形式各异,却很讲究,都传递着美好的愿望。有的用几根小草,表示几天后相会;有的将草扎成圆圈,表示团圆有望;有的青草夹黄,黄示称场再相会。传说以前有个苗族小伙子阿本和苗族姑娘阿贝相爱,不料,阿贝姑娘被寨主看上并被抢走,当阿本来到的约会地点时,却不见阿贝的踪影,只见路旁有个草标,知道大事不妙,便按草标指约方向,到寨主家救出了阿贝姑娘。从此,他们离开家乡过上了幸福日子。草标的妙用也就从此流传了下来。
三、花带与抄带
苗族青年表示爱情的信物。云南昭通、大吴、彝良、永善等地的苗族男女青年相爱后,要互赠信物。姑娘送小伙子一根用彩线编织成的花带,长约1米,宽3-4厘米,上面绣着山川花草图案,寓意为”千里姻缘一线牵”。小伙子回赠姑娘一根线吊子。双方定情时,姑娘要送对方一根用雪白麻织成的长约150厘米、宽约30厘米的抄带,寓意为将纯洁的爱情献给对方,对方回赠一把梳子和一个圆镜,表示终身相爱,白头到老。
四、坡会
传说很久以前,龙牙寨有个山清水秀的马蹄坡。每年春天都有许多姑娘、小伙子在这里放牧。一天,一个主官路过这里,见苗家姑娘漂亮,便叫随从去抢。小伙子见状,一齐吹响牛角,唤来了手握大刀、锄头的苗族人民,他们拥上马蹄坡,赶走了土官。为了庆祝胜利,他们在此唱歌跳舞。从此以后,便形成了传统的坡会。现在每逢节日,人民穿上节目的盛装,汇集在芦笙坪上赛歌、跳舞、爬竿、斗牛,利用这个盛会唱歌今天幸福的生活。
五、半路”抓亲”
此风俗流行于湘西苗族地区。姑娘结婚时,由六个年轻姑娘和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组成送亲队伍。迎亲队伍由六个小伙子和两个姑娘组成。两支队伍都在清晨五更相向出发,相会后,迎亲队伍把挑来的糯米饭交给送亲的大嫂,大嫂把盛新娘用品的竹篮交给迎亲的姑娘,然后起把糯米饭给大家吃。这时迎亲的一个姑娘说:”婆婆,谁是我家嫂嫂啊?”话音没落,送亲的姑娘将新娘紧紧围在中间保护起来。迎亲的小伙子和姑娘们就设法去”抓”新娘。最终新娘还是被”抓”走了,送亲的也便完成了任务。迎亲的带走新娘,双方道别而去。
六、踩脚
也叫”踩妹脚”。是广西桂北大苗山一带的苗族男女青年表示爱情的一种方式。苗族青年在传统节日里,通过跳芦笙、踩堂舞、对歌等形式选择了意中人,但当众难以启口,男青年便趁人不注意时,脚尖轻轻踩女青年的脚,以试其态度,若女青年也如法回报,就表示接受求爱;否则,也不会责怪对方。经过”踩脚”确定了恋情,便可频繁幽会,互赠信物,然后就由双方父母商定婚期。
四、禁忌
苗族的禁忌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忌在家里和夜里打口哨。苗族认为打口哨可招来凉风,而各种神怪则往往是乘着凉风而行。因此,在家里打口哨会引鬼进屋,遭到不幸。在夜里打口哨,会引鬼缠身,降下灾难。
忌踩三脚架。苗族的火坑里放有铸铁三脚架一个,专用于架锅子鼎罐煮饭、炒菜,任何人都不能用脚踩踏。传说三脚架是三个护火的祖先变成的,踩了三脚架是对祖先不恭。
忌坐”杭果”。苗族火坑右边(背向为北,面向为南,余类推)的中柱脚设有祖先神位,苗语称为”杭果”。青年和妇女严禁坐在这一方烤火,孩童更不能在这里打打闹闹。
忌震龙岩。苗族堂屋中央都有一块石板,石板下有一小坑,坑内放有清水一碗,是”龙”的栖身之处,如果震动这块石板,据说”龙”就会受惊离去,主人就会遭灾。
父母健在,晚辈不能包裹白色头帕。
忌过小年。由立春的那一天算起,逢到子日便是小年。如正月初四日恰恰逢到子日,那么从初三晚上半夜子时就要起忌。到时,一家大小,你看我,我看你,静悄悄地不说一句话。这二天,全家都休息,关门闭户不上坡,不干农活。一直要到初四的夜晚子时,才解忌。
忌言。清早起来后,到吃早饭以前这段时间,忌说龙、蛇、虎、豹和鬼。
信仰禁忌
苗族崇敬祖先,非常虔诚。祖先的神位设在堂屋中柱下的凳子上,这个特殊的凳子任何人都不能坐。吃饭时,要先供祖先,然后人再吃。务川苗族多数信仰万物有灵,每年”三月三”(农历三月初三)要祭”山神”,也称祭”草神”。祭山神时要在山上”弓”,即把竹篾或树条扭成弓的形状放在山上,不准人跨过,以乞求山神保佑平安。苗族还信奉”苗老师”,苗老师身着法衣,舞动师刀,吹牛角,念咒语,传说以此能”驱鬼劈邪,去病除害”。立春后要忌”戊”逢戊日不能动土,认为动了土庄稼要受灾。”四月八”这天,各家不仅不能役牛,而且还要给耕牛喂精饲料,让耕牛吃好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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